信息公开
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63号)和rb/t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及相关领域补充要求的规定,为保证检验检测工作正常进行,保证检验检测数据真实、准确、可靠、有效,排除各种非正常的干扰,创造良好的检验工作环境,本机构特作出如下不行政干预检验检测工作的声明:
1、中心各级领导不得以任何理由对检验检测工作进行任何形式行政干预,切实保证检验检测工作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2、中心不接受任何上级领导和部门对检验工作的行政干预。
3、检验检测人员、质量管理员、质量监督员独立开展工作,对检验检测数据负责,有权拒绝任何人的行政干预。
4、检验检测报告不经授权签字人签发均认定为无效。
5、中心内部发生的行政干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6、外部发生的行政干预予以抵制并向有关上级部门投诉。
安徽省地质实验研究所
(国土资源部合肥矿产资源监督检测中心)
2019年01月01日